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出国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王柳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03-01 浏览次数:82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通知》,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允许外方提供配套经费资助。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三、申报条件

1.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能够组织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国家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一般应担任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2.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3.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在职青年科研人员,邀请函应明确留学身份为博士后。

4.其它要求:

(1)预聘制教师拟访学单位应为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拟合作导师为海外知名专家。

(2)申请人须同时满足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以及《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指南》规定的其它申请条件。

四、选拔方式及时间安排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申请。

1.网上申报。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10日-4月25日博士后网上报名及申报受理时间为5月10日-5月24日。申报网址:https://sa.csc.edu.cn/student

2.材料报送。各单位请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报送人事处(办公楼1202-2房间),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liuxiaoyi@upc.edu.cn,其中,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4月25日前报送,博士后于5月24日前报送,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如下: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系统导出,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并在首页贴上本人正面、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请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扫描在同一文档中);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

a.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b.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c.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2024年7月1日且不晚于2025年12月31日;博士后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2024年8月1日且不晚于2025年12月31日;

d.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e.外方资金资助/收取费用情况;

f.工作语言:赴非英语国家,邀请信中应明确留学期间的工作语言,如工作语言为英语,英语达到国家公派合格标准即可;

g. 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外方邀请信应为无条件邀请信,但如下条件除外: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对邀请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应按所申报项目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若无,则外语水平应填写未达标。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801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五页);

(7)外方合作者简历(应由外方合作者本人提供并签字);

(8)《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1)一份及其证明材料(科技处审核并盖章);

(9)单位推荐意见表(学院签字盖章)(附件2);

(10)公派访学承诺书(附件3);

(11)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附件4)。

提交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802

五、派出及管理

被录取人员严格按照选派办法中有关规定派出和管理。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项目专栏,网址如下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65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怡

联系电话:0532-86983380

 

人事处

2024年2月29日

  

附件1: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2:单位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3:公派访学申请承诺书.docx

附件4:2024年高访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