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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延迟毕业研究生参加9月批次学位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郭雪娇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0-06-09 浏览次数:1562



各教学院部、有关导师和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20年上半年延迟毕业研究生学位审核与授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申请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2020年上半年批次的学位申请,学校将视论文完成(完善)进度分两个时段组织学位审核与学位授予工作。对通过3月份学位申请资格审查,但因各种原因未能进入或通过六月时段学位审核与授予的少数研究生,可根据论文完善情况顺延参加九月批次学位审核与授予。

二、相关要求

(一)学位论文送审和学术规范性检测

 1.对未通过学位论文评审的研究生,其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审查通过后,学院可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修改完善情况确定是否重新组织评审或者复审。

 2.对于首次参加学位论文送审的研究生,同期须参加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性检测。

 3.专家评审意见中若出现“不同意答辩”或者“修改后重新评议”的,则终止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

(二)学位论文答辩

对尚未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五月答辩未通过的研究生、需要重新组织答辩的缓授学位研究生,各院部可利用小学期或者暑期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三、时间安排

(一)相关硕士生学位论文送审工作可由各学院根据工作实际自主启动。相关博士生学位论文送审拟于6月下旬进行。请各学院将博士生学位论文送审材料于623日前报送学位办公室。

(二)各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召开时间不晚于91日。

四、材料报送

各院(部)92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和有关电子版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并及时登录学位信息采集系统进行学位上报信息校验、预报送和审定操作。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告及审核合格人员名单;

 2.中国石油大学申请博士学位学生简况表一式一份(提交校学位会审议);

 3.本批次未获学位人员名单统计表(注明原因);

 4.获学位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5.存档博士学位论文一式一份(提交国家图书馆存档);

 6.装订成册学位审批材料一式一份;

 7.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结果汇总表;

 8.研究生学位论文存档电子版论文名单。

本通知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工作需要另行议定和通知。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068

备注:

1、本次送审中若专家评审意见中若出现“不同意答辩”或者“修改后重新评议”的,则终止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包括首次送审的学生)。

2、前期论文评审中评审意见出现“修改后重审”的同学,参加重新送审:博士(5份)、硕士(2份)。

3、为了保证论文质量,622日前由导师亲自将《论文指导教师评阅书》交到C243,不提交导师评阅书的同学不予送审。

4、首次参加学位论文送审的研究生,同期须参加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性检测。所有申请学位人员学位论文都必须进行学术规范检测。要求论文电子版word文档(从引言至参考文献部分),文档命名方式为:作者学号_姓名_专业名称_导师姓名.doc(务必按要求取名,以免影响检测结果),并确保进行论文评审和学术规范检测的论文版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追究申请学位人员和导师相关责任。提交时间是622日上午11点之前。(通过QQ传送)

5、电子论文的提交时间是622日上午11点之前。(通过QQ传送)

6、盲审研究生学位论文制作格式:http://gs.upc.edu.cn/2017/0307/c14016a200110/page.htm

7、硕士论文电子论文命名要求:学号姓名(pdf格式),博士论文要求请见附件《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材料报送》,博士论文须提交两个文件:1)盲审博士学位论文数据表(excel格式)2)电子论文,请严格按照命名规则来命名。

8、论文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材料报送.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