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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郭雪娇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0-05-21 浏览次数:1002

各院(部):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中石大东发〔201999 号,附件1),现启动2020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9月至20207月获得我校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其中涉密论文脱密之前不得申报。

二、推荐限额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各院(部)推荐篇数不超过本单位评选基数的20%。自然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占推荐名额。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各院(部)按照不超过学校下达的指标限额进行推荐(附件2)。

三、评选标准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严格按照评选办法所列对应标准进行评选。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除评选办法所列对应标准外,学院须自主制定相关学术成果条件。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个人申请,导师推荐。(515530日)

由学位论文作者填写《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3/附件4),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向所在学院提交学位论文和相关材料进行条件审核。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选。(61日至630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参照评选标准,根据申请人的相关研究成果、学位论文创新点、学位论文专家评审结论和答辩委员会评价等进行综合评价,按指标限额形成初选排序名单,公示3日无异议后,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3.专家评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被推荐论文进行会议评审。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个人申请,导师推荐。(515530日)

由学位论文作者填写《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学院根据自定的学术成果细化条件,参照博士申请表格式自行制表),导师签署推荐意见,按照学院(部)具体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条件审核。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选。(61日至630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学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第四条”相关评选标准以及学院(部)学术成果细化条件,按指标限额组织实施评选工作,评选名单公示3日无异议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

五、材料报送

各院(部)应于71日前将下述申报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1份。

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3/附件4)、学位论文评阅书(含导师)、答辩决议书以及有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按顺序装钉。

(二)《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5)、《银行账号统计表》(附件6

(三)院()自主制定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术成果细化条件

(四)以上“申请表”、“汇总表”另须提供电子版。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纸制材料可进行电子签名。

(五)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个人申报材料留学院自存备查

请各院(部)树立精品意识,本着“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本次申报推选工作。


学位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PDF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指标限额.doc 

3、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 .doc

4、自然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doc

5、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xlsx

6、银行账号统计表.xls 

7、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科研论文期刊分类目录.pdf

8、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doc

备注

1、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依照学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在此基础上作如下补充:

1)硕士学位论文作者自攻读学位至参评期间,须满足学院规定的申请学位发表学术成果要求。

2)学位论文专家评审结论和答辩委员会评价为优良,且答辩委员会推荐为校级优秀论文。(答辩中已安排此环节)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员学位论文及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评议,按限额择优推荐推荐。

2、《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5)、《银行账号统计表》(附件6)仅须提供电子版。

3、有意申报者请于616日之前将上述材料按要求交到研究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