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交流

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作者:发布者:Kaifei He责任编辑:审核人:发布时间:2018-07-10浏览次数:764


为深化中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俄语的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支持优秀青年学生赴俄学习。面向所有已与俄方建有实质性人才合作培养关系的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选拔,重点支持中俄工科、经济、法学等大学联盟成员院校以及设有中俄联合研究生院的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36 个月。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60 个月。

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俄语语言文学专业除外。

人选条件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本科阶段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周岁;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曾获国家公派资助(含本计划)赴俄学习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亦可再次申请本计划资助赴俄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外语水平

原则上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详见http://www.csc.edu.cn/article/250

俄语未达标者,如被录取,派出前需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且通过结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