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青岛市关于调整充实智慧城市建设专家队伍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黄妍琴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8-05-30 浏览次数:549

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直相关单位,中央、省相关驻青单位:

为充分发挥各行业专家的智力支撑作用,进一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领域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加快智慧青岛建设,拟调整充实智慧城市建设专家队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参与智慧城市战略规划、实施计划、重大课题的研究,提供咨询和评议意见;

(二)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相关产业、技术、安全、法规和标准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内容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三)参与智慧城市重点工程、重要项目建设方案的评审,对项目实施进行技术论证和进展评估;

(四)参与智慧城市领域相关研讨会、报告会、技术讲座等学术交流和培训活动;

(五)参与智慧城市建设成果的考核与评价;

(六)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委托的其他工作。

根据《青岛市推进便捷支付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青政字〔201820),我市便捷支付城市建设专家从智慧城市建设专家队伍中选任。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无不良个人记录;

(二)熟悉智慧城市发展动态和趋势,对国家方针、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有较为全面和深入的了解,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三)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水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相关领域工作10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两院院士和全国知名专家不限)。

三、征集范围

征集范围分为信息技术领域和非信息技术领域。

(一)信息技术领域:主要包括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等学科类别,以及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领域等;

(二)非信息技术领域:主要包括经济、金融、财会、交通、文化、资源与环境等。

四、申报方式

本次专家征集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可推荐本单位或本系统符合条件的专家,由专家本人填写“专家信息登记表”(附件1),经推荐单位统一审核盖章、扫描(或拍照)后,将电子版连同“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通过金宏网发送至“青岛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通过邮箱发送至x85913082@163.com。专家个人报名可自行填写“专家信息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后,将扫描后的表格电子版发至邮箱,相关文件和附件表格可登录青岛市经济信息化委官方网站下载。(注:原智慧城市建设领域专家请重新申报)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622日。申报结束后,由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遴选。

  

注:请学院有意愿申报的老师,于6月9日前将附件1填好签字后交至C361,电子版发至huangyq@upc.edu.cn

青智组办字〔2018〕1号附件

  

                                                                           青岛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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