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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6-12-28 浏览次数:548

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为杜绝“节日腐败”,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节日,现将有关廉洁自律规定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十个“严禁”,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各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严格执行十个“严禁”:严禁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和用公款吃喝、旅游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严禁用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等隐匿手段公款送礼;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落实好本通知精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对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规行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

欢迎广大师生参与监督。举报电话:053286983322,举报邮箱:jiwei@upc.edu.cn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