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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发布者:黄妍琴责任编辑:审核人:发布时间:2019-03-25浏览次数:929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的精神,为做好2019年我校教师公派出国留学选拔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和主要项目

(一) 2019年计划选派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30000名。

(二)主要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3–12个月。

3.博士后:6–24个月。

4.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三)主要项目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计划选派350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2.国家建设高水平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100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计划选派500人,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3.合作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计划选派207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4.地方行业部门合作项目选派343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57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860人。

5.国际组织人才计划选派500人,通过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和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其中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类别包括实习生、访问专家等;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

6.国际区域问题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22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和本科插班生。

7.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计划选派2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

8.国外合作项目计划选派4500人。国外合作项目是指与外方机构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联合评审、联合资助的项目,如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项目、中德合作科研项目、与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合作奖学金、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等。

二、优先资助领域

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三、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四、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7.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选拔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符合申请条件者,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时间安排和学校的工作部署,2019年各项申报安排如下:

1.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根据人事处之前通知申报。

2.其他项目由个人提出申请,学院审批上报,学校根据项目要求单独选派,主要包括: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10–31日网上申请

2)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3)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4)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320–30日网上申请,政府互换奖学金根据相应规定施行。

5)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20–45日网上申请。

6)国外合作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六、材料上报

(一)材料要求

1.各项目要求的所有申请材料;

2.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1,学院签字盖章)

3.公派访学申请承诺书;(附件2

4.教师公派出国项目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附件3,学院签字盖章)

(二)时间安排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27日;

2.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327日;

3.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42日。

纸质材料根据时间安排,报送至C361房间;纸质材料对应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gjm@upc.edu.cn。

七、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根据2019年国家公派出国研修项目要求,高度重视教师出国留学的选派工作;要根据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采取有力措施,鼓励教师积极申报;要做好统筹安排,科学分批次的推选具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作为出国研修人选。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2019年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74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9321

  

附件:

附件1:单位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2:公派访学申请承诺书.docx

  

附件3:教师公派出国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