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2017年5月19日至20日
二、竞赛地点:青岛校区田径场
三、竞赛项目与分组
1.男子甲组:1967年前(含)出生
100米 1500米 4X100米接力 跳远 跳高 铅球(5kg) 铁饼(2kg) 标枪(800g)
2.女子甲组:1972年前(含)出生
100米 800米 4X100米接力 跳远 跳高 铅球(4kg) 铁饼(1kg) 标枪(600g)
3.男子乙组:1968年—1977年间出生
100米 200米 800米 1500米 4×100米接力 跳高 跳远 铅球(5kg) 标枪(800g) 铁饼(2kg)
4.女子乙组:1973年—1982年间出生
100米 200米 800米 1500米 4×100米接力 跳高 跳远 铅球(4kg)标枪(600g) 铁饼(1kg)
5.男子丙组:1978年后(含)出生
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3000米 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 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 铅球(7.26kg) 铁饼(2kg) 标枪(800g)
6.女子丙组:1983年后(含)出生
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3000米 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 跳高 跳远 铅球(4kg) 铁饼(1kg) 标枪(600g)
7.校、二级党政领导干部4×100米接力赛(年龄、性别不限)
四、参加办法:
1.以各部门工会为参赛单位,在青岛校区报名参加比赛。
2.运动员资格:凡我校工会会员(正式职工、加入工会的人事代理职工),身体健康,经常参加体育锻炼者均可报名参加。各年龄组3000米的运动员,必须经校医院体检,身体合格方可参加。
3.每单位限报80人,每组别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1-2项),接力项目每单位每组别限报1队。
4.“二级党政领导干部4×100米接力”项目,处级干部不足4人的单位,可以联合另一个不足4名处级干部的单位组队,所获分数按实参加人数比例分到各单位。
5.接力项目:同组别组成接力队,不准降级参加接力比赛。
6.参加比赛运动员一律在胸前佩带号码,不佩带号码,不予记录成绩。
7.各单位自备运动员号码(以网上报名系统分配号码为准)。
五、竞赛办法:
1.规则:采用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径赛一次性决赛,按成绩取前6名(二级干部接力除外)。
3.田赛每个项目取6名运动员参加决赛,按成绩排列前6名。
4.标枪项目:比赛均用竹枪,破记录者使用标准枪。
5.每组别每项报名人数不足3人(队)的项目,不编排,实际参赛人数不足2人(队),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六、奖励办法:
1.录取名次与计分:
各单项均录取前6名,不足6人(含6人)参加的比赛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减1录取名次,计分分别按7、5、4、3、2、1分计算;接力分加倍,破记录加5分,男子项目达二级标准加5分,女子项目达三级标准加5分,破记录又达级者分数累计。二级党政领导干部4×100米接力奖励办法:参加比赛队前六名得分为12、10、8、7、6、5分,其余参赛队伍均得4分。
2.团体总分奖励:
本届运动会设团体总分奖,团体总分奖励前6名。如遇单位团体总分相同,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团体总分奖颁发奖杯。
3.“体育道德风尚奖”
根据评选办法,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单位3个,“体育道德风尚奖”个人100人以上单位评4人,100人以下单位评2人。
七、注意事项:
1.运动员如虚报年龄,取消参赛资格或比赛成绩,同时取消本单位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2.若运动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赛,检录时告知检录处。
3.如已经检录,而不进入场地参加比赛,在运动员所在单位的总分中按每人次2分的标准扣罚。
八、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九、本规程解释补充修改权归校工会。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7年4月